1.8 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所管固定资产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按照规定处理。固定资产年终全面清查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具体工作由财务部牵头,会同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1.8.1 盘点前,首先进行准备工作——即将“固定资产”总账与“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账、账卡相符;
1.8.2 盘点时,根据“固定资产卡片”对所有固定资产逐项核对,并在卡片上做出标记。
1.8.3 清查盘点后,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盘点表》,报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对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情况,必须查清原因,管理部门出具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交由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上报有关领导或董事长审批。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