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使安全检查逐步走向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特制订本制度。
1.2安全检查实行三级负责制,公司安全检查由安委会、安全部负责具体组织;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具体组织;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负责具体组织,各级检查单位一把手是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
1.3安全检查实行公司专项大检查和部门班组之间相互检查以及自查相结合的办法。
1.4安全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期限,事故隐患部门要迅速制订整改方案, 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
1.5安全部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收集基础资料,掌握公司整体安全状况,及时发现、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实现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
2 安全检查机制
2.1全面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节假日、气候变化等特点,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检查。
2.2月度安全例行检查,由工程、运营、安全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例行检查组,对重点要害部位、重要燃气设施进行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可与全面安全大检查并检。
2.3周安全检查,由工程现场管理员、运营班组长、场站站长及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等组成,对各自责任区进行周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可与月度安全例行检查并检。
2.4安全突击检查,安全部按公司安委会布置或自行组织进行专项抽查,时间不定,可与月、周安全检查并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