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老鸟 人资制度 招投标制度之评标与授予

招投标制度之评标与授予

二、开标

1、开标事项的要求

(1)开标会议在投资发展部监督下,由招标人于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举行,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应在场,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书,以证明其身份;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1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开标会议程序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与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1款规定;

(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3)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4)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5)经确认无误后,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送标书时间的先后逆顺序或随机确定的顺序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6)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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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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