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出资料检查清单
1、开除处理决定书;
2、被开除者错误事实的证据;
3、开除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企业负责人的意见,职代会的讨论决定、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
4、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6、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8、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
9、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等。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