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及启动管理规定 作者: 小胖鱼 发布: 2021年10月27日 3,925阅读 0评论 4.3项目评审 4.3.1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立项/启动资料,由投资发展部每周三集中组织项目立项/启动评审。 4.3.2评审会由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召集,并确定参会人员名单(若干)和主审委员(仅一名),参加人员由涉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业务归口主管参加。 4.3.3评审会出据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需要明确通过或不通过,需要补充的资料,由申请人3日内提报相应职能部门。 4.3.4评审会最高职务参会者对决策意见,签署评审报告。 分页 1 2 3 4 5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人力资源老鸟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标签:招投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