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物资采购程序
采购部门或本单位采购主管接到应急采办指令后,其主管领导应立即安排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工作。按正常采购程序需由领导审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骤的环节,由采购人员电话请示后,继续进行下一步采办步骤;
根据厂家档案及平时经验选择三家或以上最有能力,信誉好,最有可能找到现货的厂家用电话的方式进行厂家选择审批,然后询价。
在所选定的厂家未明确能否找到合格现货前,采购人员应继续向其它地区的厂家寻找合格现货途径;
当收到一家厂家报价时,采办人员立即将报价与最近一次订货的价格相比较,如果价格不超过10%,则采办人员可直接下定单,然后补办有关手续。如超过10%,则按审批权限口头逐级审批。如同意,订货后补办手续。如不同意,则等待并继续寻找报价;
当收到两家报价后,如价格低的一家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次订货价格的10%时,采办人员可直接下定单,然后参照上款执行;
当批准订货后, 采购人员可下定单;
用最短时间,安排运输事宜;
若无合格现货,只有代用品、修复品等,采购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物资需求单位和报有关领导同意订购后再成交;
经最大努力仍只有期货,应及时反馈给物资需求单位和报告有关领导。若需订购期货,则改按正常采购程序执行;
应急采购物资成交后,采购人员应补齐有关文件和手续。并按正常采购规定送有关领导补签应急采购文件;
应急采购物资的采购文件编审与正常采购的采购文件编审相同;
采购人员应全程跟踪应急采购物资的交货、运输、提货、报关等情况;
紧急放行应急采购物资;
在应急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随时将采购情况以电话方式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