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责
3.1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调查,并按规定提交调查报告;负责工伤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的善后工作、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3.2机动部是公司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必要时重新组织调查及监督实施;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协助工伤员工的伤残鉴定及工伤索赔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3.3企业安全部负责由火灾、爆炸事故及治安事件等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4机动车队负责由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5总裁办负责由食物中毒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6基建办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7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时为公司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为工伤员工办理工伤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