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运营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4)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5)督促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代表职工向公司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