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老鸟 人资制度 技术咨询(设计)合同范本

技术咨询(设计)合同范本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咨询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咨询。

发包人提交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咨询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咨询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咨询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咨询文件的时间。

9.1.2 方案确定后,发包人变更委托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咨询人咨询修改和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咨询人所耗工作量向咨询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己同意咨询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咨询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咨询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人未进行现场调查、未开始咨询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到现场勘查、调查或开始咨询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咨询人己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咨询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咨询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咨询人咨询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咨询人有权推迟咨询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咨询人支付咨询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咨询人提交咨询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咨询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咨询审批部门对咨询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咨询费。

9.1.6发包人要求咨询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咨询文件时,须征得咨询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咨询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咨询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和保障,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咨询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发包人提供所需资料、行政审批过程所用时间,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9.1.10咨询文件交付发包人后,发包人应近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2咨询人责任

9.2.1咨询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咨询,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咨询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咨询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9.2.2咨询人对咨询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2.3合同生效后,咨询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人应返还发包人己支付的定金。

9.2.4咨询人交付咨询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咨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咨询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咨询文件一年内,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咨询交底、处理有关咨询问题,超出一年另行商定协议。

9.2.5因甲方不能提供咨询所需资料或行政审批部门延误,影响工期

乙方不承担责任。

9.2.6本工程发包方为技术方,乙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技术、物料、设备和参数要求进行工程咨询,发包方负责对咨询成果的审查确认,咨询方按技术方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咨询成果。咨询过程形成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咨询方对技术问题不承担责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人力资源老鸟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 小胖鱼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79895661@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