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承包人、发包人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及特征: (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即主要工程内容:【在( )内打√或×】
长输管线工程 | ( ) | 市政管网工程 | ( ) |
庭院管网工程 | ( ) | 户内安装工程 | ( ) |
场站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 ( ) | 场站管道安装工程 | ( ) |
场站电气工程 | ( ) | 场站仪表工程 | ( ) |
场站自控工程 | ( ) | 其他工程 | ( ) |
其他工程的主要内容: 。
单项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以发包人签发的施工任务书为准,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签发的所有施工任务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承包方式:主材及设备由发包人(发包人提供的主材及设备明细见本合同附件1《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提供,承包人承包 。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单项工程工期要求以发包人下发的施工任务书为准。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文件施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2、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承包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期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
- 按照合同内容完成5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30%;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手续齐全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65%,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应在每次请款前先行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款项。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发包方、承包方均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账户名称及账号支付款项,不得中途变更。
4、结算方式
4.1 《xxxxx有限公司建筑安装综合单价》(适用于市政管网及户内、庭院施工)
4.2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六、本工程各方委派的人员
1、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
2、发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 ;
3、发包人派驻现场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4、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承包人承诺前述项目经理签署的施工任务书和其他文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人员的职责按照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七、履约担保
为了保证全面履行合同,双方约定( )采用/( )不采用(选择其一)履约担保程序。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承包人违约后,发包人有权根据《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35.2的规定通知提供担保的第三方银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合同协议书。
- 发包人发出的施工任务书。
- 本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及合同附件。
-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就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承包人自行购买)。
- 图纸。
- 投标书(适用于招标工程)、认价函及其附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均已全面阅读了本合同,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
发包人(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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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住 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