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组织和工作职责
2.1 灭火和紧急疏散指挥部
2.1.1 总指挥:筹建处主任
1) 全面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工作,向消防值班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火灾的基本情况,包括起火的具体方位、燃烧情况、用户疏散情况、灭火人员到位情况及消防效果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2) 命令消防值班人员起动相应的消防系统,监视报警运行信号,紧急通知员工立即疏散。
3) 命令管理公司员工根据各自的分工,迅速各就各位。
4) 及时掌握火场扑救情况,命令火场灭火队采取适当方式灭火。
5) 火势扑灭后,宣布紧急事故的完全解决,协助公安机关查明火灾原因,处理火灾后的有关事宜。
2.1.2 副总指挥:筹建处副主任
1) 总指挥不在场时,代行总指挥的职责。
2) 配合、协调总指挥分析火场情况,决定和指挥义务消防队员使用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灭火。
3) 根据现场需要命令消防中心值班队员操作相应的消防设备。
4) 根据火场情况,向总指挥请求援助或向总指挥建议放弃抢救、
灭火等,义务消防队员撤离现场。
2.1.3 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1) 接获火险信息后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火险确认,发出火险警报。
2) 在火势较小时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员灭火,在火势未得到控制时迅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3) 服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
2.1.4 若总指挥外出,公司级应急总指挥由筹建处主任委派或按高层职务排序担任负责。若筹建处副主任外出,指挥由筹建处主任委派担任负责,若部门经理外出,由经理委派或按职务以此类推担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