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会议事务
第9条 部门经理会议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全权负责。
9.1会议议题的资料整理与准备。
9.2会议议程安排。
9.3会议记录与纪要整理。
9.4会议议决草案起草。
9.5会议文件的保管。
9.6对会议决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向总裁报告。
八、实施报告
第10条 部门经理或室主任,有义务和责任在适宜时候,把决议实施过程、情况与结果,向总裁报告。
九、附则
9.1在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负责会议事务情况下,由总裁办公室成员中指定一名代理。
9.2本规定自XX年X月X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