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老鸟 六大模块 关于社保卡的几个问题汇总二

关于社保卡的几个问题汇总二

1.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
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2. 本次看病忘了带卡怎么办?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3.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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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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