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老鸟 人资制度 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评估合同书范本

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评估合同书范本

第四条:甲方、乙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应按第一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4.1.2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勘查现场的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青苗树木赔偿等),并承担其费用。

4.1.3 评估工作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乙方工作费。

4.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及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

4.1.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386号)《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国土资发[2007]7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规划)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标准、规程、法律法规,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评估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4.2.2 由于乙方提供的评估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评估费用;或因评估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评估费。

4.2.3 工作过程中,根据工程的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4.2.4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4.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评估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评估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项目启动经费,已进行评估工作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费。

5.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评估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评估费用的千分之二逾期违约金。

5.4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未支付评估费用的千分之二逾期违约金。

5.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项目启动经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项目启动经费。

5.6 甲方选址如涉及矿权(探矿权、采矿权)事宜,由甲方自行协调解决,由于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原因而导致工作时间延误,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甲方应按评估报告已提交,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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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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