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目标
1.目标: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级环节要求。
制定与实际相适应的以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为内容的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目标。
2.考核:制度无该项内容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无生产安全、燃气设施安全和用户安全内容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未纳入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的,扣2分。
二、监测
1.监测内容: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结合实际及时调整目标及其相应工作计划,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2.监测办法: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4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2分;缺一个基层单位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扣2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扣2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