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规标准识别(10分)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
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向主管部门汇总,建立资料库,及时更新,并发布清单。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的,未明确责任人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汇总、发布的,扣1分;无清单的,扣3分;资料库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扣1分。
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未及时转化的,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未传达、宣传、教育的,不得分;传达、宣传、教育有缺失,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