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责任:(1)对生产部工作目标和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负责。 (2)对产品质量负责。
(3)对制造成本的合理性负责。 (4)对实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产环保工作负责。 (5)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6)对生产部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7)对生产部主管的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8)对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的施行情况负责。 (9)对生产部管辖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负责。 (10)对生产部所掌管的公司秘密的安全负责。 (11)对生产部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主要权力:(1)有即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权力。 (2)有对生产部所属员工和各项工作的管理权。 (3)有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4)对安全文明生产、生产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5)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7)对直接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管辖范围:
(1)生产部所属员工。 (2)生产部所属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及卫生责任区。 (3)生产部办公设备设施,生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