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通讯联络
公司应急通讯录上的人员必须保证供应24小时联络畅通,以保证险情发生后能及时获悉相关信息,采取相应行动。
6.2 安全救护
6.2.1 被疏散人员应在指引下按顺序撤离,前往指定地点集合。
6.2.2 救护人员注意搜寻通往出口的通道,注意倾听辨别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
6.2.3 对于神智清醒,但在烟雾中辩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被困人员,可以指明通道,让其自行脱险。
6.2.4 对于行动不便者或因惊吓、烟熏、火烧而昏迷的人员,用背、抢、抬的方法把他们抢救出来。
6.2.5 当救人通道被切断时,应利用消防梯,安全绳或救生网等救生器具,将人救出来。
6.2.6 对于受伤人员,除在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外,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7.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预案由运营部负责制订,并定期更新,运营部负责对预案的制订、更新、演练、培训进行监察,以确保实效性。
7.2 演练
公司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