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标准,严肃公司纪律,提高公司整体素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华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全公司)全体员工。
- 管理原则
- 自觉性:本规范是公司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的准则,是规范员工内外行为的重要依据和评价员工职业行为的重要标准;
- 强制性:本规范参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针对违纪情况强制处罚;
- 示范性: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遵守行为规范,并抓好所辖部门的行为规范教育、培训和监督工作。
- 管理职责
-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及监督,及举报的调查解决;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和纪律的检查管理;
- 高管负责员工行为的教育和指导;
- 总经理负责制度的审批,违纪处罚的审批;
- 财务部负责处罚及奖励款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