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老鸟 人资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制材料供应与工程变更

工程建设合同制材料供应与工程变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1《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27.2发包人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及单价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7.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发包人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与供货厂家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办理发包人供应的工程材料结算单(将多余的材料退回发包人);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短缺料的损失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代发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费进入结算,但必须附材料采购委托书和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价格确认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的其它材料、设备,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由承包人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组织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及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属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采购的,按照27.4条结算。

28.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验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5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6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和设计单位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人力资源老鸟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 小胖鱼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79895661@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