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打卡,但经主管领导确认到岗工作的,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累加计算;
- 无故未打卡,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的按照旷工半日处理(以自然月为周期计算)。
- 迟到
- 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为迟到,员工迟到不超过30分钟(含)第一次扣罚10元,第二次扣罚20元,并以此类推(以自然月为周期计算);
- 员工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含)扣罚当天日工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扣罚工资(扣罚5天日工资);
- 员工当月迟到累计10次(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迟到50次(含)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解除劳动关系。
- 早退
- 员工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早退不超过30分钟(含)第一次扣罚10元,第二次扣罚20元,并以此类推(以自然月为周期计算);
- 员工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含)扣罚当天日工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扣罚工资(扣罚5天日工资);
- 员工当月早退累计5次(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早退30次(含)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关系。
- 脱岗
- 员工工作时间内无故擅离工作岗位30分钟(含)以上为脱岗,脱岗一次按照旷工半日处理;
- 员工当月脱岗3次(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脱岗10次(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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