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人资手册之如何维权 作者: 小胖鱼 发布: 2021年10月29日 2,798阅读 0评论 二、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根据《劳动法》、原劳动部《处理举报劳动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设立举报接待室,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可以采取口述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等形式。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7日内立案受理,并依法及时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要保护举报人,为举报人保密。 分页 1 2 3 4 5 6 7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人力资源老鸟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标签:员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