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灭火行动组
灭火和紧急疏散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
2.2.1 灭火行动组长:由事发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2.2.2 通讯联络组长:由行政部负责人担任;CNG站由子公司站长担任。
工作职责: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2.2.3 疏散引导组长:由运营部负责人担任;CNG站由子公司站长担任。
工作职责: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2.2.4 安全救护组长:由工程部负责人担任;CNG站由子公司站长共同担任。
工作职责: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2.3 部门灭火应急疏散指挥小组
由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发现险情后,立即担负起紧急扑救及疏散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根据险情立即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消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