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 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 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 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 1 合同书
- 2 中标函(文件)
- 3 发包人要求及设计委托书
- 4 投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