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公司重点工作事项的定期跟踪催办,使工作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反馈,提高各级领导决策效率和执行能力,使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
一、重点跟催办工作的范围及释意
(一)集团部署的工作事项:指集团通过各种会议、领导指示交待给省公司重点办理的工作事项。
(二)省公司会议议定事项:指在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月度会、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上,省公司领导做出明确指示、要求办理的工作事项。
(三)省领导交办事项:指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监在会议场合之外做出的明确指示要求办理的工作事项。
(四)省公司例行事项:指在省公司层级周期性重复发生的需要办理或改进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