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5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关于本条的理解,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5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2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的重要手段。故此,公司参考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对生产岗位职工和管理人员提供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