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老鸟 人资制度 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

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

二、资格预审——招标前重点工作:

1、为保证招标工作质量,减少对评标的干扰,加快评标进度,在招标前期宜加强对有参加投标意向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工作,剔除不合适的投标者。资格预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1 法人资格和组织结构

1.2 机构员工资格水平

1.3 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4 分包计划

1.5 财务报表

1.6 近年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调查

1.7 在建工程项目调查

1.8 近两年涉及的诉讼案例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强制条件

2.1 基本条件

2.1.1 营业执照:允许承接工程的工作范围符合招标工程要求

2.1.2 资质等级:达到或超过项目要求标准

2.1.3 财务状况:通过银行的资信证明体现

2.1.4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预计合同价的一定比例(视工程性质、规模而定)

2.1.5 主体工程不准分包

2.1.6 履约情况:没有毁约或被驱逐的历史

2.2 强制条件:

强制性条件由招标人确定,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具体要求。对于城市燃气工程,由于其专业技术要求特殊,通常在资格预审阶段考察投标人是否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符合资格预审的单位可参加正式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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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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