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
适用于公司相关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立项/启动的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和改进有明确的指导方向和衡量方法。
2定义和术语:
2.1项目立项:主要指所有新建项目,立项是评价总体经济效益收益情况,符合评价要求,才可以立项,取得立项批复后方有资金计划安排、人员配置、物资配置等。
2.2项目启动:只有取得立项批复后,方可按进度计划启动已立项项目内的各工程建设,取得启动批复后,方可开展设计、招标、施工、采购等。
3 职责与分工
3.1 申请人:区域运营总监、项目组组长,负责申请立项/启动项目的基础资料、数据提供。
3.2产业运行部:负责申请立项/启动项目的初设配合(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工程量审查)、选址,根据批复后的申请立项/启动的项目开展规划设计、可研编制等相关前期手续文件。
3.3投资发展部:负责申请立项/启动项目的市场量评估、概预算审核、经济性评价、投资计划编制,项目立项/启动批复等。
3.4财务资产部:负责根据批复的申请立项/启动的项目设备、材料清单,编制采购计划,并及时采购工程物资、工程款拨付等。
3.5各职能部门、项目组、:负责配合完成公司各项目立项/启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