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方案教育培训
1.教育培训管理
教育培训管理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责任人,定期识别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需求,将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5未明确主管责任人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1分;未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
无培训计划或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培训计划的,扣5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燃气经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的规定,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1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培训内容和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1分;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
详细、准确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5记录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每个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