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报价
1.工程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及税金、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施工中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引起工程量变化时,需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调整。
本工程由投标人现场踏勘,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澄清(签证)纪要和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的现行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后确定总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单位如有修正报价,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修正报价单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章,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内。修正报价要注明修正原因。如修正报价原因不清或放错位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