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企业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应站在对企业正常的管理和生产有利的角度来把握每一个案件的度,通常有三种考虑:
第一、 如果企业有充分的理由(包括事实和法律方面),则将官司打到底,最后胜诉了可以达到教育其它员工的目的;
第二、 如果企业确实理亏(在事实、法律和情理方面均站不住脚),则尽量与员工协商解决,以免纠纷扩大,影响企业的声誉;
第三、如果员工有理而不愿协商,企业又认为比较冤(不公平)的,如工伤辞退费等案例,企业不妨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把官司的时间拖长,不要让员工轻易地拿到赔偿,可以使其它员工知难而退,树立企业的管理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