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评估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的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有效进行人力资源预测、投资和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组织架构、岗位编制、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绩效评价、薪酬分配、职业发展、控制人员流失率、人力资源投资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的全局性的计划,以确保公司在需要的时间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各样适合的人才,以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范围
公司高层领导、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作用
(一)确保公司在生存发展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得到并保持一定数量具备特定技能、知识结构和能
力的人员;
(二)在预测公司末来发展的条件下,有计划地逐步调整人员的分布状况,把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支付范围内;
(三)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设一支训练有素、运作灵活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适应未知环境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预测公司潜在人员过剩或人力不足的问题,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减少公司关键岗位及关键技术环节对外部招聘的依赖性;
(六)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二章 规划的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改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总体编制制度工作;
(二)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所需数据的收集确认;
(三)负责开发人力资源规划工具和方法,并且对公司各部门提供人力资源规划指导;
(四)年初编制《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将审批通过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件存档。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需要人力资源规划专员提供真实详细的历史和预测数据;
(二)及时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本部门需求的申报工作。
第六条 公司高层职责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工作的总体指导、监督、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