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录管理 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的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查。安全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委会会议记录及其他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检验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学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检验记录、技术图纸、场站管网运行记录、用户安全检查记录、“三同时”记录、燃气质量检测记录、加臭记录、安全投入记录等。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制度内容有缺失的,每处扣1分;档案或记录有缺失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