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老鸟 案例解析 工伤认定调休伤亡不属工伤案例解析

工伤认定调休伤亡不属工伤案例解析

案例:某市写字楼朱某,从事保安工作。2018年10月17日,朱某在轮岗休息期间突发疾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年10月19日死亡。由于死亡发生在轮休期间,其家属向单位申请工伤待遇认定,经单位hr提报,向当地社保部门提报申请。

但当地社保部门经审核,朱某不能认定工伤待遇,因为朱某是在轮休期间,没有在工作岗位上,其因身体不适而要求同事延长上班时间以替其上班;之后朱某感觉病情严重,前往医院入院就诊,并于次日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鉴于用人单位和家属就朱某突发疾病的场所存在争议,社保部门进行了调查。调查后认定,2015年10月17日,朱某准备上班时,因身体不适而要求同事继续值班,后前往诊所就诊;因病情严重而再次要求同事前往诊所送其去医院就诊,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该事实,虽然朱某是在交接班过程中感觉不适,但其情形并非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故其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突发疾病而导致死亡,社保部门认定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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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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